注册公司时关于名字选择的要求
小象财税2021-03-03 15:22:353588
(1)不得使用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
(2)不得使用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3)避免使用数字和字母;
(4)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5)公司名称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6)字号应符合消费者口味;
(7)公司名称不得包含另一个公司的名称;
(8)公司名称不得侵害其他公司的名称权;
(9)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
(10)不得使用已吊销或注销不到3年的公司名称;
(11)不得使用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