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象会计一站式服务平台

小象会计助手
业务咨询(工作日09:00 - 18:00):0532-85807368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功能大全 > 最新政策 > 税费优惠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小象财税2021-06-30 22:02:004897

补贴范围
经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因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原因欠缴社会保险的月份,不给予当月的补贴,补贴期限给予顺延。

▌补贴标准
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

▌补贴期限
对初次申领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方法
1.网上办理。登录青岛就业网,进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录入信息,上传材料。
2.人社手机 APP 办理。选择“掌上就业”,进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按系统提示录入信息,上传材料。
3.现场办理。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材料
1.申请者身份证或社保卡;
2.离校1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
  • 查名称

  • 查档案

  • 查流程

  • 查进度


  • 热点排行

    扫一扫关注我们,获取更多资讯


    企业开办
    设立登记
    变更注销
    进出口权
    资质审批
    离岸贸易
    涉税办理
    日常办税
    出口退税
    涉税查询
    税务筹划方案
    人事杜保
    人事工具
    会计工具
    法务工具
    营销工具
    知识产权
    注册咨询
    法律顾问
    企业体检
    法律培训
    诉前咨询
    离岸业务
    企业用工
    股权激励
    合同模板下载
    知识产权
    高新企业认定
    法律援助
    创业就业
    税费优惠
    做大做强
    青岛政策通

    扫描二维码加微信咨询

    制作维护:丰业顾问  小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1040052号-1
    0532-85807368
    在线
    咨询
    在线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