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小象财税2021-06-30 22:02:004897
补贴范围
经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因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原因欠缴社会保险的月份,不给予当月的补贴,补贴期限给予顺延。
▌补贴标准
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
▌补贴期限
对初次申领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方法
1.网上办理。登录青岛就业网,进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录入信息,上传材料。
2.人社手机 APP 办理。选择“掌上就业”,进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按系统提示录入信息,上传材料。
3.现场办理。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材料
1.申请者身份证或社保卡;
2.离校1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